1、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都是一样的,公务员和事业单结构化面试的主要区别是考官组成人员不同,考试的题目考察重点内容不同。公务员面试不同职位一般会采用大致相同的程序和规则,题目的风格也大同小异。
2、岗位差异及发展前景首先普及一下政治常识,我们国家行政管理体系可分为:中央、省、市、县(区)、乡镇五级。这五级单位都要招录公务员。我们国家的机构设置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党群机关,包括党委口、群团组织、法院、检察院;还有一类是行政口,包括政府、政府的组成部门。
3、这个是没法转的,只能考试,通过公务员招考才可以。另外,事业单位是事业编制,公务员是行政编制,不一样的。正常来说,综合执法大队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该属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但是下一步具体怎么走只有决策层才能确定,最大的可能就是参公或者划转成行政编制。
4、但是其实不管是国家公务员考试还是地方公务员考试其实都存在一些交集,因为国家公务员考试招人除了中央直属机构以外都是各地级市、省属的招人岗位。从考试性质来看 国家公务员考试属于招聘考试,考生填报相应的职位进行考试,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等录用程序,一旦被录取便成为该职位的工作人员。
5、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环境保护行政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五)科技标准司。承担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承担国家环境标准、环境基准和技术规范的拟订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
1、主要考试内容是:环保的基本概念,如环境、环境问题、环境容量、环境承载力等。环保法律法规及条例,如环境保护法中的排污收费制度,三同时制度等,还要知道这些法律用在什么地方。环境保护政策,比如生态文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等等,上各级环保部门网站看看,环保动态等。
2、笔试内容:政治、时事、法律、职业道道德等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题型有客观题和主观题,很多单位只设客观题。专业测试的方式和内容 专业测试方式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和技能操作方式进行。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70分,笔试时间60分钟。主要考查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基础知识。
3、这要看出题的单位是谁,如果是统一招考,由人事局出题,题型往往是公务员考试的类型。如果是环保局或监测站自己出题,一般会考一些环保方面的基础知识,如环保法律法规、环保政策、环保技术、化学分析基本知识等。
4、环保局招聘考试和考公务员,考事业单位的模式是一样的,不涉及专业知识。所以看书,备考复习的时候,也就正对公务员事业单位的模式进行复习就可以了。
5、行政测验和基本执法知识,我前段时间刚才加过。
6、看是什么单位招聘 侧重于专业知识,环保局就侧重于环境保护方面 我知道有几本书必看的!《环境监察知识题库》《行政执法及程序》《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总之,如何计算排污费、申报下达排污费的程序、有关排污费行政执法的程序、处理环境投诉或事件的程序和适应的法律文件等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可能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强防范。
2、【答案】:A、B、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4、第一条 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原因、性质、责任的调查处理。核与辐射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依照核与辐射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第四十五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2、【答案】:C 第四十五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并不是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都需要申请排污许可证。
3、【答案】:A, B 本题解析:选项CD是旧环保法的内容。现行的环保法对于防治污染的设施的验收和拆除或者闲置,由哪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执行,没有明确的规定,目的是为整合环保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留下余地。三同时验收可以与第45条有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