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项基本国策,凸显了环境保护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保护环境不仅是国家发展政策的组成部分,而且是关乎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我国作为一个人口众多、资源短缺、环境问题历史欠账较多的国家,发展面临可持续性挑战。
2、环境保护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项基本国策。这就确立了环境保护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保护环境是国家发展政策的组成部分,是立国之策,治国之策,兴国之策,是关系全局,涉及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政策。
3、保护环境是人类有意识地保护自然资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对受到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必须做好综合的治理,以创造出适合于人类生活、工作的环境。
4、其次,我们应当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具体来说就是,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不乱扔垃圾,同时注意回收和循环再利用等等。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透支我们有限的资源,才不会给我们自己和我们的后代留下遗憾。最后,我们应当学会保护动物,保护植物,与其他生物和平相处。
5、“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这是许多人都认识到的问题,而真正实现它却要依靠教育的力量,尤其是小学教育,不仅可以影响一个孩子的成长,更可以影响一个家庭,甚至是社会。应该从小树立环境保护意识,积极植树造林,爱护花草,为净化自然环境做贡献。
环境保护被确立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在1983年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环境保护一般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
年新环境保护法被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在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后确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年12月31日,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将环境保护确立为基本国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环境保护法》第四条规定:“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我国的基本国策有:(一)计划生育;(二)环境保护;(三)耕地保护;(四)科教兴国;(五)对外开放等。故表述正确。
法律依据:《环境保护法》第四条规定,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各种有利于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环境保护和改善、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政策和技术措施,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法律分析: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国家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从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同时将保护环境确立为我国的基本国策,通过一定的方式,让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保护好我国的环境。
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之一。关于自然、科学技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理论和战略。最早出现于1980年国际自然保护同盟的《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必须研究自然的、社会的、生态的、经济的以及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的基本关系,以确保全球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 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发展的重要目标,旨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节能减排是我国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双赢。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在资源开发和利用中,把节约资源放在首位在环保工作中,把预防为主,源头治理放在首位在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中,把利用自然力量修复生态系统放在首位。这三个方面形成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向和重点。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资源节约的重要性: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但资源的供应是有限的。因此节约资源成为了一项重要任务资源节约可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资源的浪费不仅造成了经济损失,还给环境带来了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