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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境保护局(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局长)

2024-07-31      浏览:23

环境保护举报电话是多少?

1、【答案】:C 本题考查举报电话。12369是环境保护的举报热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设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C项正确。

2、是环境保护的举报热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的,适用本办法。

3、环境保护举报电话号码是12369。该电话号码由信息产业部于2001年6月4日核配,作为全国统一的环保举报投诉热线。它旨在受理公众对环境问题的投诉和举报。这一号码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拨打,并且各地正在逐步开通使用。

4、是环境保护的举报热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设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环保投诉举报电话为12369。

5、12369是中国环境保护部设立的举报热线,根据《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拨打该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项,请求依法处理。 截至2016年4月,除西藏外,全国所有省份和地市以及超过40%的区县已覆盖环保微信举报。

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1、第四条 省和汉江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目标和年度计划,将政府投入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健全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支持水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本市汉江流域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汉江流域(以下简称汉江流域)地表水体、地下水体的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汉江流域水质,防治水污染,保障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区水质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武汉生态环境保护局局长级别

1、行政级别。武汉生态环境保护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局长是行政级别。武汉,简称“汉”,别称江城,是湖北省省会。

2、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待遇很好。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薪资高,福利好,还包括年终奖金、节日福利、医疗保险、社保、住房公积金等。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和实施武汉市的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水资源管理和气象服务等方面的规划、政策和标准。

3、还不错。人员平均工资5000-20000不等,有交通补助,饭补,电话费补助,缴纳五险一金。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是武汉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武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4、两个单位都是国家级单位,待遇都是一样的,都很好。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为生态环境部正局级派出机构,办公地点设在武汉,实行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双重领导、以生态环境部为主的管理体制。

5、强化职责:增强环境政策规划协调,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统一监管,环境质量监测评估与考核,以及环境污染应急处置等工作。 职能转移与取消:排污费征收职责移交给税务部门,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

6、柯智明,出生于1956年4月,中共党员,拥有大专学历,目前担任武汉市江岸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职称为高级工程师。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的内设机构

自然生态保护处:专注于自然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管理,推动绿色发展。 科技监测处:利用科技手段监测环境变化,为环保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政治处:负责局内的政治工作,确保组织纪律和政治方向的正确性。此外,按照相关规定,还设有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委,以监督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根据其职能,十堰市环境保护局内部设有多个专门的部门,以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高效进行。办公室: 负责制定和执行综合管理制度,包括会务、文电管理、保密、政务公开、信访后勤、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创建等。同时,负责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和市环保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环保规划。 协调生态保护事务,监督农村环境工作。 负责辐射安全、废物管理等事务。 环境科研所 参与环境规划和污染防治研究。 负责环保工程设计和科研课题研究。 提供环保技术咨询和规划支持。

根据上述职责,市环境保护局设8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二)财务处(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秘书处)(三)政策法规处(四)环境影响评价处(五)污染防治与控制处(六)自然生态保护处(七)科技监测处(八)政治处纪检监察机构、机关党委按照章程和有关规定设置。

鄂州市环境保护局内部设有多个专门机构,分别承担不同的职责:办公室(法制宣传科):负责综合协调政务,包括机关日常工作、文件档案管理、财务审计、人事管理等,并负责法制宣传、环境信息发布和环保行政工作。

内设机构也会有所不同。一般有: 办公室、人事处、 综合处、规划财务处(审计处)、 水环境管理处、 大气环境管理处、土壤环境管理处、 自然生态保护处、 行政审批处、 科技标准监测处、 宣教处、 法制处(执法监督处)、研究室、 纪检监察室、 机关党委(局工会) 、档案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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